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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解读+文字解读】关于印发《龙川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6-04-21来源: 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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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2026年4月17日,龙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龙川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善我县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县属国企改革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

  (三)《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6〕6号)

  (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

  (五)《广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粤府〔2009〕13号)

  (六)《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粤财工〔2015〕336号)

  三、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龙川县人民政府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包括监管企业和持股企业,以及其他县属非金融类国家出资企业。对未脱钩企业、脱钩未移交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将根据条件成熟情况逐步纳入实施范围。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26条,包含总则、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价以及附则等核心内容,具体如下:

  (一)预算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五类,具体收缴要求如下表所示:

收入类别

征收对象

征收比例/方式

申报时间节点

利润收入

国有独资企业

差异化比例上交(以净利润为基础,抵扣亏损和计提公积金后)

每年6月底前

股利、股息收入

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100%或按已有分配方案上交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后次月10日前

产权转让收入

各类国家出资企业

转让净收入100%上交

产权转让凭证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

清算收入

各类国家出资企业

国有股享有的清算净收入100%上交

取得收入后2个月内,企业注销登记前

其他收入

相关企业

按县政府决定执行

按决定要求

  (二)预算支出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以下领域:

  1.资本性支出:支持新设企业注资、现有企业增资、股权认购等,做强做优国有资本。

  2.企业改革费用性支出:弥补县属企业改革成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国企轻装上阵创造条件。

  3.国有资产监管费用支出:保障监事会等国有资产日常监管工作经费。

  4.其他支出:包括县政府统筹安排的支出以及必要时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支出。

  关键机制:每年国有资本收益的不低于30%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预算编制

  9月底前:县财政部门下发编制通知。

  10月底前:县属企业编报预算建议草案。

  11月底前:县属预算单位审核汇总报县财政部门。

  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预算批复至企业。

  (四)监督和绩效评价

  分级负责:县财政局主管,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等单位作为预算单位,企业为执行主体。

  绩效挂钩:建立“目标设定-绩效自评-重点评价-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多重监督:接受县财政部门、县审计部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五、有力举措

  收益收缴“刚性化”:明确股利股息、产权转让、清算收入等非经常性收益,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按100%上交。对国有独资企业税后利润,实行“一企一策”。硬性规定每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不低于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预算执行“时限化”:对收益上缴、审核、批复等各环节设置明确的时间节点。利润收入在每年6月底前申报,股利股息收入在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后的次月10日前申报,企业申报到财政复核完成的周期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预算批复同样需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达。

  绩效管理“闭环化”:建立了“目标-监控-评价-应用”的绩效闭环。企业申报资金时必须同步设定绩效目标。执行中需按月报告进展,财政与预算单位动态监控。年度结束后开展多层级绩效评价,其结果将直接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监督问责“立体化”:对逾期不交收益的企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征逾期费用。对隐匿、瞒报、截留收益等行为,除依法处理外,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作相应处理,直接影响企业负责人薪酬和管理人员任用。明确县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适用范围“精准化”:明确将未脱钩、脱钩未移交企业以及条件成熟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逐步纳入实施范围。这一举措扩大了预算覆盖网,防止部分“类国企”单位长期游离于国资预算监管之外,确保了国有资本收益的应纳尽纳。

  六、特色亮点

  (一)县级适配性强,兼顾统一与灵活 

  立足龙川实际,利润上交比例由预算单位按企业情况提方案、财政审核、县政府审定,分类施策、一企一策,避免 “一刀切”,兼顾企业积累与县域调控。

  (二)相对独立又双向衔接

  保持国资预算完整性、独立性,同时与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县域既有政策无缝对接,实现预算统筹、政策协同、资源互补。

  (三)收支平衡底线明确,不列赤字

  收入以当年收益+上年结余测算、留有余地;支出以收入规模为限,量力而行、收支有度,严控财政风险,保障预算可持续。

  (四)实施范围有序扩容,应纳尽纳

  覆盖县属监管、持股企业,未脱钩、脱钩未移交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条件成熟逐步纳入,不留监管盲区,实现国资预算全覆盖。

  (五)绩效评价闭环,结果导向鲜明

  建立“目标设定-绩效自评-重点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依据,以评促管、以效定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六)法治依据充分,上下衔接顺畅

  严格遵循国家、省法规政策,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冲突时按上级规定调整,合法性、合规性、时效性兼备,有效期 5 年,稳定可预期。


【图片解读】

《龙川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jpg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longchuan.gov.cn/zwgk/zwwgkzl/glgk/content/post_700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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