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19-08-07来源: 扶贫工作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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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各镇扶贫办:
为加强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意见》(粤扶办〔2018〕69号)精神,各镇村应结合自身实际,提前谋划,将2020年度需要建设且未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申报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
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支持建档立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光伏发电等资产收益类项目,增加贫困户收入;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对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口就业技能、农业技能等培训;老区村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开发等。
三、项目申报内容
项目申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内容、项目地点、项目规模、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资金规模等。
四、项目编报程序
严格按照编报程序,实行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严格落实项目库建设“三公示一公告”制度。
1、村申报。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和脱贫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并在村内予以公示(10天)后上报。
2、乡(镇)审核。乡镇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乡镇公示(10天),报县级扶贫部门。
3、县审定。县级扶贫部门对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及资金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本县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审定,经公示(10天)无异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10天)。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镇村严格按照编报程序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公开公示,对项目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重点包括市场、环保等风险,经济、生态等效益论证,提高入库项目质量。
(二)打着扶贫旗号搞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盲目提高脱贫标准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未建立带贫减贫机制的产业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等,一律不得入库,凡需要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项目必须入库。
(三)到户到人等微小型项目,可根据相同的支出性质,以镇或村为单位捆绑入库。
六、申报材料
请各镇村按照项目编报程序的要求,做好项目公开公示、会议纪要、入库申报表(附件1)等入库申报材料,并将入库申报材料于9月20日前报送县扶贫局。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扶办〔2018〕69号).pdf
附件2:2020年度扶贫资金项目入库申报表.xlsx

龙川县扶贫工作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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