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新时期精准扶贫产业扶贫统筹资金使用方案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18-06-10来源: 扶贫工作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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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加快产业扶贫资金使用进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大力发展产业扶贫,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激励广大贫困户发展产业,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逐步提高贫困户收入,确保我县2020年如期脱贫,顺利步入小康社会。根据中共龙川县委办公室、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川县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督实施方案》(龙委发〔2016〕13号)等文件及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龙川实际情况,经县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多次商议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范畴

  本方案所称资金指新时期精准扶贫我省各级统筹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增收资金,截至目前,我县共收到各级下拨扶贫资金38433.3756万元(其中省财政下达了20575万元的扶贫开发资金;深圳市拨付给我县13442.1756万元的扶贫开发资金;河源市下拨了4416.2万元的扶贫开发资金。现在已使用各级扶贫开发资金25675.025万元,剩余扶贫开发资金12758.3506万元。

  二、资金使用

  1、基础设施建设1450万元:计划安排1450万元资金用于145条第一、二轮扶贫“双到”村的微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微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村组道路建设等项目(每条村计划安排10万元)。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下拨到所在镇、村,由镇负责审批拨付。

  2、补回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人口数的变动减少的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业扶持资金430.5万元:因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人口数的变动,对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口减少的镇村,扶持资金理应减少,但是由于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终止帮扶贫困户的产业资金追回等原因,短时间内无法收回已发放的产业扶持资金,导致产业扶持工作难以开展,为了达到帮扶效果,计划将扣除的615人原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业扶持资金430.5万元补回给相关的镇村,以便相关村更好地开展工作。

  3、扶持产业基地6800万元: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贫困户的收入,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建立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促进我县农业及光伏产业的优化发展。计划安排4000万元资金用于工业园区光伏产业基地;200万元用于甜叶菊基地;500万元用于油茶产业;500万元用于3000亩茶叶基地;500万元用于5000头黑山羊及西门塔尔牛养殖基地;600万元用于5000亩蔬菜和优质稻基地;500万元用于2000亩优质水果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应符合相关政策,养殖规模不少于500头(只),种植规模连片不少于200亩。相关企业按扶持资金的7%进行分红,分红期限为10年,分红的收益统筹用于仍没达到省脱贫标准的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10年后本金还回县财政局,作为全县扶贫基金,由县统筹用于全县的扶贫工作。由县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股对全部过程进行监管

  4、小额信贷贴息资金470万元:根据原计划安排500万元的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截至目前已经拨付了30万元的贴息资金,剩下的470万元仍做为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5、购买扶贫保险730.957万元:根据河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印发的《关于印发(河源市精准扶贫“扶贫保”工作实施方案)》(河扶办〔2016〕141号)文件精神,为了不让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计划为6689户23634名(截至目前除五保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由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动态管理,会有所变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2019年的“扶贫保险”,(其中962户单人户430元/户/年、1144户两人户860元/户/年、4583户3人及以上户1290元/户/年),估算需要资金730.957万元。

  6、教育补助1720.847万元(拨付教育账户)根据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切块管理办法,深圳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含教育补助资金30%,市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含教育补助资金10%,根据每年教育补助发放金额,需从深圳市及河源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中安排2184.872万元用于教育补助,截至目前已经从深圳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中拨付了464.025万元,剩下1720.847万元仍做为教育补助资金

  7、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300.4万元(拨付人社账户):根据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切块管理办法,深圳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含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0%,市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含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0%,根据每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额,需从深圳市及河源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中安排300.4万元用于医疗补助。

  8、农村电子商务建设500万元(拨付经信局账户)为了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带动农村农产品走向市场,增加农户及贫困户的收入,计划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培训及宣传推广。

  9、剩余355.6466万元扶贫资金作为新增贫困户、贫困人口产业扶持等机动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确定项目。相关村根据村里实际发展需要,深入调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建设项目,并报镇、县项目库。2、镇级审批。当地镇政府收到村委会上报项目后,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批复回当地村委会。3、启动实施。相关村收到镇政府同意批复后,启动项目,项目完工后,向镇政府申请资金。4拨付资金当地镇政府收到资金申请后,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二)补回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人口数的变动减少的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业扶持资金由扶贫办及县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拨付到相关镇村。

  (三)入股农业产业基地资金。由县政府与相关企业签订合同,县扶贫办根据县政府与相关企业签订的合同,由扶贫办及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并确保资金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投资。

  (四)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教育补助资金。由县扶贫办提供贫困人口名单,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名单进行核对,确定补助金额,核对后向县扶贫办申请补助资金,联合报县政府同意后拨付资金。

  、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产业扶贫项目,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支农惠农扶贫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贫困户充分了解政策的奖补对象、范围和补贴标准,为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监督管理。县纪委、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对产业扶贫工作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立即按规定严肃查处,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加强产业发展资金的管理,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产业项目资金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发挥最大效益。


  龙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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