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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彩冠智能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09-07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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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河源市彩冠智能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22年9月7日至9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龙川县老隆镇同福街27号,邮编:517300

联系电话:0762-6891369

传  真:0762-6891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彩冠智能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彩冠智能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龙川县登云镇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13-1-1、13-1-2号地块

环评机构

佛山市安托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彩冠智能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于河源市龙川县登云镇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13-1-1、13-1-2号地块。该项目的建设规模为: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从事包装盒的加工生产,年产300万个包装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龙川县宝通(鹤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项目印刷工序废气须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由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噪声: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措施,通过减震隔声及自然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环评全本

(公示稿)河源彩冠智能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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