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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10-14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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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龙川县宝通(鹤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x


龙环〔2022〕29号

2022-10-10  

河源市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龙川县宝通(鹤市)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址内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同德街23号,邮编:517300

联系电话:0762-6891369

传    真:0762-675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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