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拟对龙川县新城区供水公司水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10-18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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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川县新城区供水公司水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10月18日至 2022 年10月19日(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龙川县老隆镇同福街27号,邮编:517300
联系电话:0762-6891369
传 真:0762-6891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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