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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拟对广州发展龙川龙母二期100MW林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11-28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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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发展龙川龙母二期100MW林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11月28日至 2022 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龙川县老隆镇同福街27号,邮编:517300

联系电话:0762-6891369

传    真:0762-6891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发展龙川龙母二期100MW林光互补项目

建设单位

龙川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河源龙川县

环评机构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龙川县龙母镇小庙村、大庙村、永光村及周边镇村地区,占地面积约 1182414平方米,其中光伏发电区占地面积约 1169158平方米,采取地面光伏与农业相结合的方式(本环评不涉及种植基地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p,拟装设185770块540Wp单晶硅光伏组件,共用一期110KV升压站及架空线路,扩建一台 100MVA 主变(升压站电磁辐射影响及输变电线路电磁辐射影响按要求另行委托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总运行25年,首年上网电量约为11448.21万kWh,平均年上网电量约为10747.30万kWh,总投资42289.9万元,新增运维人员10人,依托升压站食宿,年工作365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优选施工期环境保护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噪声防治应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做好施工废水、扬尘和工程废弃物的收集处理。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光伏组件清洗废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用地红线内林下植被或作物灌溉。

3.项目选用集装箱型,通过设备消声、减声和箱体、围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运营期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废旧单晶硅电池组件直接由设备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其在项目内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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