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拟对龙川县静康医院有限公司下属静康精神科医院新院区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4-01-24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字体:

  根据龙川县静康医院有限公司下属静康精神科医院新院区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01月24日至 2024 年01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龙川县老隆镇同福街27号,邮编:517300

联系电话:0762-6891369

传   真:0762-6891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龙川县静康医院有限公司下属静康精神科医院新院区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龙川县静康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龙川县黎咀镇原枫树坝中学内

环评机构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龙川县黎咀镇原枫树坝中学,利用原枫树坝中学内空置校舍改造建设。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地面积10015m2,建筑面积6000m2,规划床位数299张,预计日门诊量为300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员工宿舍楼、2栋员工办公楼、3栋住院楼。院内拟设置门诊、住院部,配备医护人员及职工130人,年工作日365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废水产生处理量为127.9m3/d,采取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化粪池+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机械过滤+消毒(二氧化氯法)”。 项目综合废水(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较严值后用于院内绿化灌溉及周边山林灌溉,不直排。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微生物气溶胶、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医院消毒异味。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楼顶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设置盖板封闭,通过投放污水除臭剂抑制,少量恶臭气体在大气环境中无组织排放,微生物气溶胶相对较少,经紫外线灯照射、空气消毒、自然通风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医院消毒异味,通过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封闭管理,喷洒除臭剂和定时清运等方式减少恶臭气体产生,并加强医院的院内通风。

3.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噪声为服务设施噪声源(包括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风冷模块主机、空气能热水器室外机组噪声)。对生产噪声在设备选型、安装、布局方面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正常衰减量以及墙体隔音,使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紫外线灯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饮垃圾进行单独存放和收集交由具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许可的单位收运处理;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废紫外灯管、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消毒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5.项目风险防范措施主要针对项目医疗废水处理事故排放、医疗废物转运、贮存等方面。医院内建立医疗废物危险暂时贮存设施,污水处理站旁设置有事故池,满足《医疗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的事故应急池容积要求。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