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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4-02-07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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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龙川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负责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办公室,由法规宣教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夯实理论基础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大力开展学法活动。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5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1次;二是自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我局每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要求会后将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三是每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下达学习任务,组织全体干部通过学法考试、学习强国APP等途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要求个人学法每年不少于40学时;六是举办专题学习班7次,按照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了省、市生态环境系统举办的培训班,在线培训500余人次。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剑同志负责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每周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新施行、修订法律法规;二是统筹部署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每周布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学习任务;三是组织完善局环评审批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并贯彻执行;四是组织优化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勤政,提高行政效能;五是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龙川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各项法治政府工作;六是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

  (三)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建设,推进全体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内部学法普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创新执法方式,总结执法经验,真正把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贯穿到日常业务和工作中。

  (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宪法至上,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学宪用宪;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按照制定程序、备案审查及后续监管;三是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做到程序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四是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严格落实文明执法、程序执法、查处分离,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委员会民主集中制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六保”“六稳”工作要求,坚持执法以“指导企业、帮助企业、服务企业”为目标,坚持“整改为主,处罚为辅”;六是坚持党对法治龙川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并严格执行。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简化办事流程,压缩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等业务办理时限,将企业环保服务事项办理指南、材料清单、办理流程、业务办理等模块数据归集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网通办”;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坚持环境行政执法以“服务企业、指导企业、帮助企业”为宗旨,以“整改为主,处罚为辅”为出发点,指导帮扶企业100余次;三是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普法等工作列入执法检查工作中,以减少执法检查次数,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四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广东省行政处罚自由减量权规定,严格执行《河源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依法依规对生态环境违法企业做出不予处罚决定1宗、减轻处罚1宗。

  (六)强化环境行政执法

  2023年,我局共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督检查1860余次,双随机执法225余次,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7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共罚款37.156万元,行政强制措施3份,通过铁腕执法,有效遏制了各类环境违法突出问题,树立了环境执法权威。

  (七)着力化解信访纠纷

  2023年,除去重复投诉、恶意投诉案件,我局及时处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共211宗。按污染类型来分,噪声类87宗,占总量的41%;废水类20宗,占总量的10%;废气类72宗,占总量的34%;建设项目、咨询等其它投诉32宗,占总量15%。按信访方式来分,接待来访人员4批6人次,来信3宗,来电(包括12345投诉热线)188宗,微信投诉平台5宗,12369网络投诉平台11宗。案件见面率100%、处理率100%。一年来,我县辖区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集体或越级上访事件。

  (八)大力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在执法、信访业务办理等工作中对企业、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二是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12.5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置环保工作亮点展板、提供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公众和企业宣传《环保知识宣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垃圾分类 贴近文明》《节能宣传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办事流程》《环评审批业务办理流程》《河源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流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业务办理流程》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2023年共悬挂普法宣传横幅63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宣传物资5000余份, 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环境咨询2000多人次,解答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三、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外部监督手段。一是对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全面公开,包括:法律依据、许可事项、审批权限、服务范围、工作程序、审批时限、流程进度等,增加办事透明度,接受公众的监督;二是完善优化并印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落实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遵循决策程序;三是规范项目审批和验收程序,对项目审批情况实行公开,行政执法严格按授权范围和程序办理。

  (二)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一是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完善环评审批档案建设和制度建设,使项目管理走向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按环评审批程序办事;二是加强执法工作,做到持证执法、现场执法检查有两个执法人员以上;三是切实做好环境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和枫树坝水库断面水质加强监测,做好定期监测和上报;四是强化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依法审批,充分发挥环评审批小组作用;五是加强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管理,严格控制排放总量规范了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程序与条件,并严把核发审批关,重点排查企业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情况,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发现违反条例行为下发责令改正书;强化外部监督,通过公共信箱、微信平台、12345政府热线,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七是严格按照县委法治政府办要求上报法治建设相关情况,报送工作简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虽然较好的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集中在普法宣传方面。

  一是宣传力度和深度不够。我县属于贫困山区县,镇、村(社区)两级群众文化水平偏低,群众法律知识的汲取渠道窄,法律普及率低,我局普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县城区域开展,在镇、村(社区)两级宣传尚有欠缺。

  二是宣传不够接地气。当前媒体格局与舆论生态日新月异,信息传播渠道越发广泛丰富,群众法律知识汲取的需求日益增加。法治宣传报道、普法宣传活动在深入基层、案例宣传方面需要更接地气、更贴群众,打通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我局在开展长期有效的网络普法宣传活动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是部门联动有待加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与各单位未形成有效合力,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共享度不足,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方面协调、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中,未与各部门协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活动向镇、村(社区)两级推进还存在一定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握形势、抓主抓重、严格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政府建设的观念和能力;进一步完善治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治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法制宣传深入到每一个角落;进一步从素质管理、形象管理入手,完成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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