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川县第八批校外培训机构达标名单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01-26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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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粤教策〔2018〕6号)文的通知精神,经龙川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及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龙川县第八批校外培训机构达标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你们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如实反映所公示培训机构的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28日止
受理单位:1.龙川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电话:0762-6753441)
2.龙川县教育局审计督查室(电话:0762-6883005)
龙川县教育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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