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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租住房减免房租的通知

龙住保【2020】2号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4-09来源: 龙川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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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租户: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复退军人及优抚对象住房保障优待办法的通知》(河府【2018】38号)、《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龙川县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龙府办函【2015】95号)文件规定和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公共租赁住房租户相关材料,我中心研究决定,张康文等1位同志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家庭,从2019年1月1日起房租全免,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住房保障办反映。


附件:1、关于廉租住房减免房租的通知.jpeg 。

    2、第三批全免房租名单.jpeg 。


龙川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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