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川住房保障对象张萍申请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3-05-30来源: 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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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调换互换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建保函〔2020〕238号)有关规定,现对龙川住房保障对象张萍申请调换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需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恕不受理。
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地址:龙川县新城规划六号区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2-629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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