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标代理信用评价试点工作评价结果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9-10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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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现将《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标代理信用评价试点工作评价结果的公示》转发给你们。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部门: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联系电话:0762-3279995
电子邮箱:hyzscqk@163.com
公示链接: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scjdglj/tzgg/content/post_668156.html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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