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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龙川县佗城镇高涧村禾头坑拟收储土地项目)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9-23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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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征预告〔2025〕27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佗城镇高涧村、佗城村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龙川县佗城镇高涧村禾头坑拟收储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该项目选址位于佗城镇高涧村星一、星二、星三经济合作社、佗城镇高涧经济联合社、佗城村东风二经济合作社、佗城镇佗城经济联合社(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项目拟征收总面积112.641亩,其中园地28.432亩、林地82.48亩、草地1.73亩(具体现状地类及权属以相关部门开展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5年9月24日至 2025年10月15日。

  五、工作安排:本公告印发之日起,龙川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地预公告附图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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