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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赣深铁路龙川段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和相关事项的通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08-24来源: 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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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2021〕113号

  为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划定赣深铁路龙川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划定,赣深铁路龙川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为10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2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5米;

  (四)其他地区为20米;

  (五)高速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50米、高速铁路地下车站结构外沿线外侧起向外50米的区域,一并纳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赣深铁路龙川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赣深铁路龙川段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三、在赣深铁路龙川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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