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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的通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3-06-27来源: 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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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2023〕95号

  为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防止耕地“非农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铲草带土的行为,对耕作层造成破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镇应及时组织村开展排查整治。对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违法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的,承包方可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三、凡在我县种植草皮的单位(责任人)必须立即自查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立即停止草皮种植行为,按有关规定在8月31日前整改到位,恢复农作物耕种。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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