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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政策措施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12-22来源: 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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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办〔2020〕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十六届县政府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反映。

  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补充政策措施

  为帮助县内企业做大做强,激励更多的企业上规模,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贯彻落实《龙川县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府办〔2018〕130号)的基础上,制定以下补充政策措施:

  一、第二款第四条中的“……投资总额达3亿元以上的入园优质项目,按厂房、宿舍、办公楼建筑面积的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修改为“……投资总额达2亿元以上的入园优质项目,按厂房、宿舍、办公楼建筑面积的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二、第三款第六条第一点内容修改为:自2020年起至该文件有效期内新上规的企业给予100万元新上规奖励;奖励资金来源:省、市财政上规奖励30万元(企业上规后次年始至第三年间增加值同比正增长10%的企业再分别奖励每年10万元,达到条件共30万元),县财政上规奖励70万元(企业年产值需每年实现正增长);拨付方式:企业上规后下一年拨付40万元(含省市上规奖励每年10万元),上规第三、第四年分别拨付30万元(含省市上规奖励每年10万元),三年总共奖励100万元。

  三、第三款第六条增加第三点内容“3.县内企业年产值达产奖励”奖项:自补充政策措施生效之日起,年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达到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达到20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首次达到30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首次达到50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超亿元企业年产值同比上一年每1000万元产值增量奖励2万元;产值2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的规上企业全年产值对比同期数产值正增长的增量奖项(基数2000万元起),每10%的产值增量奖励2万元。产值核算方式以县统计部门认定的产值数据为准。(县工商信局牵头负责,县统计局、财政局和工业园管委会参与)

  四、此补充政策措施实施时间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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