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一级和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河教〔2024〕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
各学校(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化教师评价改革,高度重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坚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使命,为推动全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人才保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同时,紧密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做好职称评审政策宣传工作,帮助全县广大教师全面、准确理解职称评审政策,做到应知尽知、能申会申,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各学校(单位)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学校(单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一)基本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公开述职→单位考核推荐→评前公示→报送县教育局审核→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受理→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审核申报材料→开展讲课考核→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