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登云镇集中开展“规范摩电 守护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校: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登云镇集中开展“规范摩电守护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川县登云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登云镇集中开展“规范摩电守护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我镇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亡人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全力压减涉摩电亡人交通事故总量,按照县道安办工作要求,镇道安办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摩电安全守护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摩电,守护安全”为主题,以规范摩电牌证管理为切入点,通过集中开展摩电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清理一批无牌、报废摩托车及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集中查处一批摩电突出违法,集中补注册登记一批摩电,集中开展摩电安全宣传教育,力争实现摩电重点违法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涉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以上,路面摩电挂牌率达90%以上,摩电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90%以上。
二、行动措施
(一)优化服务,便利群众考证上牌。
1.以社区、自然村为单位入户进行摸排,掌握无牌摩电及其车主信息,以及是否保留了申请注册登记所需的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是否申领了摩托车驾驶证等情况,摸清底数,此项工作5月底前完成。
2.对出厂日期未超过6年(含6年),且有公告、有合格证、有发票等符合上牌情形的无牌摩托车,做到应上牌尽上。
3.鼓励和引导摩电驾驶人积极参保投保,同时采取措施引导摩电销售商实行车、险同步销售,提高摩电参保率。
(二)强化整治,严管摩电通行秩序。
1.集中开展摩电交通违法整治,压缩无牌摩电使用空间。6月底前,以宣传教育为主,动员群众主动考证上牌或置换不符合规定摩电;7月1日起严管严查,严厉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上牌及摩电酒醉驾、超员、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深入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行动期间突出交通违法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9月底前集中查扣、公告销毁一批无牌、报废摩托车及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对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2.加强源头治理,严厉查处无照生产、销售未获得CC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不达标电动自行车和不合格配件产品流入市场;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行为进行检查,坚决取缔私自加大电池容量、拆除限速装置等非法改装组装场所,对查证属实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及时进行依法处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持续开展“断油”“断修”行动,督促加油站和维修企业对无牌无证、未配备安全头盔的摩托车拒绝提供相关服务。
3.全面排查治理等级公路沿线村道出入口隐患,推进“平安村口”建设,保障摩电行驶安全。进一步优化非机动车通行空间和设施环境,有条件的路段实行机非隔离,科学分配路权,让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各行其道。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确保在不影响路面车辆和人行道行人情况下正常通行。
(三)加强劝导,养成良好出行习惯。
1.在农村集市、文化广场、学校开展摩电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全面普及骑乘摩电“有牌证、戴头盔、靠右行、买保险”等安全理念。镇道安办发动网格员发挥居住地劝导作用,把好“出门关”,在车辆上路行驶前开展宣传提示。
2.以快递、外卖配送人员、上下学接送人员、骑乘人员为重点对象,以批发市场、学校、街道周边为重点路段,推进“五选一”(包括①选择在现场以志愿者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15分钟以上;②选择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③选择接力站岗15分钟以上,并向“接棒人”进行安全教育;④选择在劝导教育点观看15分钟以上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⑤选择在现场按照工作人员提供的提纲,在微博或微信朋友圈发表并集齐10个赞,或发送到5个聊天群)劝导教育工作,重点劝导提醒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组织摩电生产销售企业和其他热心企业开展路面劝导、赠送头盔等公益活动,全面提升摩电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守法遵规率。
3.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人员交通安全管理,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本单位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规范使用摩电意识。加强摩电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抽查测评,督促落后地区综合施策提高佩戴率。
(四)深化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1.在全镇范围内通过广播、农村“大喇叭”等媒介,广泛宣传登记上牌流程和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闯红灯等交通违法危害,不断强化摩电使用者安全意识,营造“规范摩电,守护安全”主题宣传的浓厚氛围,做到政策法律宣传解释到位、安全警示教育到位和阵地宣传管控到位。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和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道路护栏、LED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载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2.定期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农村“一老一小”和学生群体,开展精准化、差异化、经常性、反复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在全镇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3.加强摩电亡人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选取辖区内因不戴头盔、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导致死伤的典型摩电交通事故案例,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在村居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摩电相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方式,积极向居民群众宣传摩电相关法律政策和通行规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摩电安全守护行动是市政府、县政府部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单位工作职责,研究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执法规范。要规范执勤执法和加强安全防护培训教育工作,综合考虑社会警示效果与执法效果的统一,把握好执法力度、尺度、温度,特别是对伤残、老弱、妇女等群体,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法规的解释宣讲,杜绝粗暴执法、简单执法,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坚决杜绝因拦截、追赶造成摩电骑乘人员伤亡的事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和社会反响,及时妥善处置相关风险及可能带来的社会矛盾。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及时报送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请各村自5月15日开始,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工作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