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黄布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村(居)委会、镇直属各单位、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县关于防控工作的要求,我镇要求镇村全体人员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安排进行部署,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并及时报告;规范病例救治和管理;防止疫情可能出现的扩散蔓延。
二、适用范围
此方案适用于近期从疫情发生地返乡可能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实时评估并及时更新。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我镇疫情防控工作。我镇于22日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后于23日按上级指示调整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按照“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组织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制订并完善相关工作和技术方案等。在县卫健局、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指导下规范有序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我镇按上级文件部署要求,严密部署我镇防疫工作。要求各村(居)、卫生院严格按要求做好近期从疫情发生地返乡以及疑似病例的排查工作,同时筹备物资,选址,设立备用场所,做好防疫工作的后勤保障。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负责开展监测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进行监测资料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开展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和专业技术培训;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并对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镇政府和卫生院开展对公众的健康教育与风险宣传。(二)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监测。
镇村(居)干部及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发现和报告工作。
1.病例发现。
(1)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监测。由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日常的诊疗活动中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定义的患者应及时报告。
(2)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由镇村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排查从湖北地区返乡人员及可疑病例,发现情况及时上报,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负责病例的诊断、报告和治疗。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病例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尤其注意了解有无近期从疫情发生地返乡、旅、居史和类似病例的接触史。
2.病例报告。
按上级文件要求,对镇村干部排查出需检测的人员及时通报镇卫生院,由镇卫生院做好监测、医疗救治和转诊工作,同时做好向县级疾控机构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及传染病报告卡的工作。同时镇政府也将即时汇报情况到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从镇政府、村委、卫生院抽出各一人对排查出的人员进行三监一,实行全程联合动态监测。
(三)病例管理及救治。
发现疑似病例应到指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并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对病例实行隔离治疗。
(四)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由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等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一旦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并有肺炎症状和体征等表现的病例,则立即转送至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及治疗。
(五)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
积极开展疫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取消镇村级大型人群聚集活动和红白事聚餐活动。
(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
对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感染防控、风险沟通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能力。
(七)加强实验室检测及生物安全。
由卫生院会同上级部门做好实验室诊断方法建立和试剂、技术储备,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开展各项实验室检测工作。
龙川县黄布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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