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坪镇春节男子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赛事单位
主办单位:龙川县上坪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龙川县上坪镇篮球协会
协办单位:上坪中学、上坪镇中心小学、上坪镇卫生院
赞助单位:待定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2月10日至2月14日
(二)比赛地点:上坪中学篮球场
三、参赛单位
(一)为了合理安排赛程和提高队伍水平,经研究由镇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及13个村委会原则上组成8支参赛队伍。
(二)队伍划分
1.机关队(中心小学牵头,可在镇政府、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抽调球员)。
2.居委会及13个村委会以邻近为原则,分为7支队伍,建议队伍组合分别为:金龙村和回龙村(金龙村牵头)、石湖村和热水村(石湖村牵头)、居委会和上坪村(居委会牵头)、小灰村和双富村(小灰村牵头)、青云村和青化村(青云村牵头)、梅坑村和吉祥村(梅坑村牵头)、龙田村和新村村(龙田村牵头),队名由两个单位协商自取。
3.原则上各单位组队以建议组队方式进行。
四、参赛办法和要求
(一)每队可报名领队2名、教练1名、助理教练1名、球员16名,领队、教练不得兼球员,每人仅可代表一个参赛队伍报名。
(二)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年满十六周岁。
2.具有上坪镇户籍或籍贯以及在上坪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运动员划分
1.本镇户口按户口所在村(居)归队。
2.外地户口籍贯是上坪的人员,按父辈籍贯所在村(居)归队。
3.户籍由本镇村委迁入居委会的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原村委所属队或居委会所属队。
4.本镇户口在镇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上班的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户籍所在村委所属队或机关队。
5.外地户口籍贯不是上坪的人员,在镇机关单位或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上班人员可参加机关队,在村委或村企事业单位上班的人员可参加该村委所属队。
(四)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外地户籍还需提交父辈籍贯证明或工作证明、报名表(附件1)及电子档彩色蓝底小一寸近照。
(五)各参赛队必须自备深、浅两套颜色统一、号码清晰的球衣(号码0—99号),允许球衣有商业冠名广告。
五、报名日期和方式
请各参赛队按竞赛规程要求,于2024年1月18日下午17:00前将球队及球员相关详细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龙川县上坪镇篮球协会办公室邮箱,联系人:温世联,联系电话:1392369****,邮箱:348709860@qq.com。报名截止,经审核组确认无误公示后,不得更换球员和球员号码。
六、竞赛办法
(一)赛制
1.分组:8支队伍通过抽签方式分为A、B两个小组,每组4支队伍。
2.第一阶段两个小组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小组排名。
3.第二阶段采取淘汰交叉赛制,即:A1 VS B2、B1 VS A2、A3 VS B4、B3 VS A4,直至决出1至8名。
4.小组赛球队的名次排列:
在小组循环赛中球队的名次按在同一组循环比赛中的积分多少排定。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比分为0∶20。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遇两队或两个以上的队积分相同,则依照以下顺序排定名次。
(1)两队积分相同,则两队之间的胜者名次列前。
(2)如果三队或三对以上积分相同,按照下列原则依序进行排列:
A:同积分球队之间的净胜分;
B:同积分球队之间的总得分;
C:同积分球队组内的净胜分;
D:同积分球队组内的总得分;
E:如上述都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二)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和《篮球规则解释》执行。
(三)根据赛事情况,特提示如下规则:
1.比赛时间:比赛采用4*10分钟净时制,其中第1、2节和第3、4节中间休息3分钟,第2、3节中间休息10分钟,一律按照规则比赛时间停表。
2.犯规及处理:单一队员第5次犯规必须替换离场,全队每节累计犯规4次,第5次对方罚球(进攻犯规除外)。
3.球权:本次比赛除第一节跳球争取球权外,其比赛过程中采取轮换发球制。
4.加时赛:当4节结束仍未分胜负,休息2分钟后进入单次或多次的5分钟的加时赛,最终决出胜负。
5.违例:比赛中单次进攻时间超过24秒违例(未触及篮筐),或抢到前场篮板后进攻时间超过14秒(未触及篮筐)违例,进攻过半场8秒为例、进攻时有3秒违例规则。
6.换人:出现死球或暂停时,双方均可换人;最后两分钟,非得分方可换人,此时得分方也可换同样人数。请求换人需提前到指定区域示意记录台人员。
7.暂停:暂停时间为30秒,只有教练员在死球或被对方得分(未掷球入场)时可以请求暂停。
8.在第四节和每一次决胜期比赛计时钟显示2:00分钟或更少,在掷球入界中,当裁判员控制球或掷球入界球员离手前,防守队员在场内对进攻队员发生犯规是一起掷球入界时犯规,罚则:应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人犯规(P1),判给被侵犯队员1次罚球,然后由被侵犯球队在距犯规最近的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9.技术犯规:进攻方投篮时,防守方摇手去阻挡投篮队员的视野,跺脚,惊吓,击掌等非篮球技术干扰该队员。如该投篮成功,应给对方干扰队员一次警告,并还应通知该队教练员,但如就类似的行为已经向该队给出过警告,则应判该队员一次技术犯规。如该投篮不成功,则(无需警告)应该判该干扰队员一次技术犯规。
10.取消比赛资格
(1)每场比赛,队员累积两次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犯规(适用于技术犯规/一次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犯规),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2)运动员自始至终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凡发现在本次比赛中同一人代表两队或以上代表队比赛,则取消其参赛队的比赛资格。
11.比赛上场的运动员必须是已报名的运动员之一,如因人员不够无法参加比赛,则视为弃权。
12.每场比赛开始之前,对上场队员进行资格检查,参赛队员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贴有本人近照的有效证件进行参照核对,检查不合格的球员禁止上场比赛。
13.比赛结束后,双方领队或教练须在比赛记录表上签名确认比分。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均属比赛弃权:
1.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组委会批准,超过赛程规定开赛时间仍不足5名队员的球队(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10分钟)判对方队获胜。
2.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指裁判员提示确定的时间超过 5分钟)。
3.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4.有未报名、或不符合资格及处在停赛期的运动员,不能代表该队参加比赛。
5.比赛期间若出现冒名顶替上场参赛的情况,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6.中途退出比赛。
(五)弃权和罢赛的处理: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判另一方球队获胜(胜方以20∶0获胜)。
2.如双方共同违纪致使比赛终止,取消两队比赛资格。
3.中途退赛的球队,所有与赛队的比分(包括已赛场次)均计对方获胜。
七、联席会议
赛事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赛事组委会负责人、技术代表、裁判长、领队及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待定,各参赛队必须至少派一人依时出席,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否则不接受该队对本次联席会议涉及内容的投诉。
八、经费
(一)赛事裁判员、工作人员、设备、宣传等费用由赛事组委会负责。
(二)各参赛队服装、伙食、饮用水等费用自理。
九、注意事项
(一)各参赛队必须按竞赛日程表时间自行前往比赛场地。
(二)比赛应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禁止在赛场上打架斗殴,禁止用不文明的言语辱骂裁判及参赛球员,注意安全,比赛前做好热身活动,避免受伤。
(三)各参赛队必须为球队全体人员购买运动意外保险,在提交报名资料时一同向组委会提交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上交有运动员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书及风险知情书》(附件3),没有上交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奖励办法
(一)奖励前四名和参与奖,奖励奖杯、奖牌和奖金。
(二)评出“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颁发牌匾。
(三)奖金设置,第一名:3800元、第二名:2800元、第三名:1800元、第四名:1000元、参与奖4个:800元。
十一、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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