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业务工作
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4-08来源: 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阅读人次:-
惠州市泓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龙城执罚催字〔2025〕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