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范化运营的通知
各网约车经营者: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47号)《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河交函〔2018〕1421号)等有关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的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为维护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约车规范运营条件
必须“双合规”:车辆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申领条件:
(一)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需符合以下条件:
1.7座及以下乘用车;
2.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
3.车辆排气量不小于1.6L或1.2T,前后轴距不小于2.6m;新能源车辆发动机排气量不作限制,但前后轴距不小于2.6m;
4.按规定购买营运车辆承运人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5.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6.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二)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21〕22号文件要求,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我市新增或更新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或节能车),新增(含更新部分)比例不低于80%。优先许可新能源电动车。符合我县网约车车辆要求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预先办理好行驶证登记变更手续,将行驶证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申领网约车道路运输证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网约车合规化的通知》交运明电〔2021〕223号,我局将进一步规范网约车运营,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尽快办理相关手续,请符合条件的网约车平台或驾驶员准备相关资料到龙川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交通运输局业务窗口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联系人:张世宁,联系电话:6888913。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公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我局将严肃查处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给予处罚。
龙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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