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龙川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9〕11号)、《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9〕49号)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河府办函〔2019〕40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龙川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杨利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陈文忠 副县长
邱志飞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刘毅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薛榕波 县委改革办副主任
杨远平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建忠 县司法局局长
邹思伟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志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剑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国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 群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伟平 县水利局局长
黄 建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张朝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钟惠强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何杨柳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王 辉 县气象局局长
徐伟星 县供电局党委书记
钟明哲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有关部门落实改革任务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刘毅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国清、张志涛、杨远平、何杨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通报、工作例会、监督考核、联络员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统筹组织实施,定期向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须明确该项工作分管领导和1名股级干部联络员,并抽调与本次改革任务相适应的专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同志自然替补。改革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