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图片解读+文字解读】龙川县房票安置房源超市入库管理指引
【音频解读】
【文字解读】
2026年10月20日,龙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龙川县房票安置房源超市入库管理指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我县房票安置房源超市运营管理,保障房票安置群众合法权益,盘活县域存量商品房资源,按照企业自愿、公开透明、规范准入、动态监管、便民惠民的原则,制定本指引。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全县房票安置房源超市所有入库房源的准入、公示销售、退出全流程管理。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9条内容,分别从职责分工、准入条件、房源标准、入库申报、入库核准、价格管理、动态管理、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库进行指导和规范。具体如下:
(一)职责分工
明确了运营单位、县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各自职责工作。
(二)准入条件
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愿申请房源入库须同时满足:资质齐全有效;近三年信用良好,无重大事故、失信及相关处罚记录;交付维保体系完善,无烂尾、延期交付等不良记录;自愿遵守房票安置规定,接受监管、价格管控与群众监督,配合相关工作。
(三)房源标准
入库房源须符合以下标准:
1.手续合法齐全,现房完成竣工验收备案,预售房源取得预售证、建设进度可控;
2.权属清晰,除可解押情形外无查封抵押等瑕疵,可正常网签过户;
3.工程、消防等质量验收合格,无结构性问题;
4.涵盖县域内住宅、商铺、公寓、车位等可售房源;
5.交付时限明确,现房即时交付,准现房6个月内交付,预售房源最长不超12个月并出具书面交付承诺。
(四)入库申报
房源入库申请材料清单(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1.《龙川县房票安置房源超市入库申请表》《房源入库明细表》(载明房源基础信息资料:楼栋号、房号、建筑面积、户型、朝向、备案价、销售价、交付标准、配套设施、交付时间等);
2.企业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3.对应楼栋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不动产相关权属证明;
4.无权属纠纷、无司法限制、无抵押查封的书面承诺及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5.房票安置专属销售方案、优惠政策、售后维保及产权办理承诺。
(五)入库核准
入库核准实行“企业申报—窗口受理—核验核准—入库上架”全流程限时办理。
1.企业备齐材料自愿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受理,不齐则一次性告知补正。
2.运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核查企业资质、房源手续、质量与权属,必要时现场核验。
3.审核通过后签订协议,房源纳入房源超市,录入台账并公开信息,供被征收群众选房。
(六)价格管理
入库房源实行限价惠民管理,售价不高于备案价和同期市场价,鼓励给到房票专属优惠。房源入库后价格锁定、原则上不得上调,严禁捆绑销售、变相涨价及违规收费,交易价格和收费项目全程公开。
(七)动态管理
房源超市实施动态管理:入库企业要及时更新房源信息,房源变动须3个工作日内报备,杜绝虚假房源;运营单位建立统一台账,一房一档,信息全程可追溯;入库企业需做好选房咨询、网签、交房办证、维保等服务,信守交付承诺,提升安置群众体验。
(八)退出机制
房源超市实行自愿退出与强制清退双向退出机制。房源网签后自动下架;企业申请自愿退出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报,核查无未办结交易及纠纷方可退出。存在虚假申报、擅自涨价违规收费、逾期交付办证、质量安全问题、失信、拒不更新信息等情形的,予以强制清退,记入信用记录,情节严重依法追责。
(九)监督管理
县住建局常态化抽查入库房源及房企履约情况,整治各类违规问题。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核查处置反馈问题。对违规企业采取下架、信用惩戒、通报等措施,督促赔偿损失,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
四、特色亮点
(一)明确双向准入门槛
对房企设置资质、信用、履约、监管配合四项准入条件;同时细化房源手续、权属、质量、物业类型、交付时限标准,从源头把控房源质量,防范烂尾、权属纠纷风险。
(二)流程标准化限时办理
确立“企业申报—窗口受理—客观核验—入库上架”闭环流程,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材料缺失一次性告知补正,审核通过后公开房源信息,做到公开透明、限时办结。
(三)严格限价惠民的价格管控
售价不高于备案价与市场成交价,鼓励房票专属优惠,入库后价格锁定,严禁捆绑销售、变相加价,保障被征收人购房权益。
(四)全周期动态闭环监管
要求企业及时报备房源变动,建立“一房一档”台账;压实房企选房、网签、办证、维保全链条服务责任,提升群众安置体验。
(五)双向退出机制
兼顾企业自愿退出,同时设立强制清退情形,虚假申报、违规涨价、逾期交付、拒不配合监管等行为将被清退并记入信用记录,实现能进能出。
(六)多元监督问责
县住建部门常态化抽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违规企业实施下架、信用惩戒、通报、追责等处置,形成完整监管问责链条。
【图片解读】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longchuan.gov.cn/zwgk/zwwgkzl/glgk/content/post_722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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