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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12-26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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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府〔2025〕156号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划定为1419.97平方公里,在全县各镇均有分布,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对范围内已开垦的耕地,应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凡违反本公告规定,在县域内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非法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河源市龙川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pdf

  附件2:河源市龙川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pdf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longchuan.gov.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684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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