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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川县实施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9-04来源: 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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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办函〔2020〕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川县实施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龙川县实施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

专项规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2019-2020年)》(粤办函〔2019〕295号)和《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粤办函〔2019〕365号)以及《河源市实施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工作方案》(河府办函〔2020〕27号)的要求,加快推动我县政务数据治理专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省、市数据治理专项规划工作部署安排,坚持统筹规划、应用导向的原则,围绕业务应用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以数据治理为支点,梳理一批重点业务应用,创新业务服务模式,及时总结亮点,并在全县推广经验,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数据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数据治理标准化、规模化、制度化建设,为推动龙川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政府服务效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围绕民生服务、营商环境等领域业务场景,以业务需求为驱动,持续不断地开展数据治理,促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提升政府内部运作效能,实现政务服务“四少一快”(少报材料、少带证件、少填信息、少跑现场,快速办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完善全县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数据资源目录,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数据目录的一致性,梳理并形成部门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数据需求目录清单、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数据共享目录清单、数据服务目录清单以及共享负面清单,服务事项目录和数据资源目录的一致性、规范率达到90%以上。

  完善数据采集汇聚和更新机制,实现对各县直部门及重点行业的基本数据的完整收集,数据鲜活率达到90%,为全县政务业务的开展提供鲜活的数据支撑。

  完善省、市、县数据共享模式和共享渠道,打造省、市、县一体化数据共享体系,实现信息共享率达到90%。

  建立数据质量问题处理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一致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建立数据治理工作机制,明确县、镇两级政务部门数据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数据治理工作模式,彻底改变以往各自治理数据的局面,加强绩效评估,推动数据治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开展数据治理基础工作

  1.严格执行数据治理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围绕业务数据质量问题,通过应用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按照省、市统一的数据治理相关标准规范和工作要求,加强全县统筹协调和指导,支撑各部门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配合)

  2.组织开展数据清单梳理工作。各镇各部门按照省、市统一的标准规范和要求,梳理本地本部门业务事项,围绕业务事项和用数场景形成数据需求清单,在此基础上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梳理并形成本地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数据需求目录清单、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数据共享目录清单、数据服务目录清单以及共享负面清单,并将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在省、市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系统中进行编目和挂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与数据资源目录的一致性。(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3.选取试点单位和乡镇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按照数据治理专项工作要求,选取个别乡镇和部门作为试点,组织开展本镇本部门数据治理工作,探索数据治理经验,并将成功经验在全县推广。(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配合)

  4.开展数据系统整合工作。围绕重点政务服务应用,组织梳理数据录入和共享情况,组织开展对多次录入数据的情况进行治理,对接相关业务系统,优化改造业务流程,推动数据共享和系统整合,减少基层数据录入负担。(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配合)

  专栏一:数据治理前期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底前,各镇各部门梳理形成本地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数据需求目录清单、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数据共享目录清单、数据服务目录清单以及共享负面清单,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与数据资源目录的一致性,并将数据资源目录在省、市统一的数据目录系统中进行编目。

  2020年底前,各部门完成系统整合对接需求的梳理工作,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流程改造、系统整合和对接工作。

  (二)开展数据应用专项提升

  1.改善民生服务。

  一是开展基层减负便民专项应用。梳理优化民生服务事项,逐步推动基层减负便民专项应用,探索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基层高频事项的应用,2020年底前,群众办事跑动次数明显减少,办事材料减少60%以上。(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配合)

  二是推动健康信息便民专项应用。推广广东省电子健康码的使用,通过电子健康码实现身份认证及挂号、就诊、缴费、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取药、住院、体检、健康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2020年底前,推动县二甲医院应用居民电子健康码,电子健康码发码率达到60%以上。(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三是推进电子票据专项应用。推进教育、医疗、公安、检察、法院、水利等6个领域财政用票单位的非税电子票据应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四是拓展港澳居民电子居住证应用。加快签发港澳居民电子居住证,组织梳理港澳居民电子居住证在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场景,2020年底前,实现港澳人员在粤“一证通行”。(县公安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配合)

  五是推动“主题式”民生服务。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主题,梳理涉及的各有关部门事项,按“主题式”服务要求进行整合,优化业务流程、推进数据共享,实现群众服务“无堵点”。(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配合)

  专栏二:改善民生服务重点工作任务

  梳理并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基层高频事项的应用,2020年底前,群众跑动次数明显减少,办事材料减少60%以上。

  2020年底前,完成电子健康码上线“粤省事”,2020年底前,推动县二甲医院应用居民电子健康码,电子健康码发码率达到60%以上;2021年底前,电子健康码发码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底前,推进教育、医疗、公安、检察、法院、水利等6个领域财政用票单位的非税电子票据应用。

  2020年底前,逐步签发港澳居民电子居住证,实现港澳人员在粤“一证通行”。

  2020年底前,完成不少于50项政务服务办事主题的梳理并加以治理,基本实现群众办事“无堵点”。

  2.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动不动产登记提速专项应用。加强对住建、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业务场景分析,梳理高频业务场景所需证照材料和数据,加快推进户口簿、结婚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应用,推动不动产登记提速专项,实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类型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打造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和司法保障相结合的商事主体监管新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地区联合监管,实现监管事项梳理完成率100%、监管信息归集率100%、投诉举报处理率100%、协同监管响应率100%。(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三是推进中小微企业信贷应用。促进信用数据供需对接,建成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对金融市场风险进行防控,丰富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产品和评估模式,开展失信行为治理和失信风险防范工作。(人民银行龙川支行、县金融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四是深化“信用+”应用。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信用+联合奖惩”应用,将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中。推动相关部门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各行业、各领域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性依据。推进“粤省事”上的“信用+商品条码”应用工作,实现基于“粤省事”查询信用主体档案。(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

  专栏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底前,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其他类型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2020年底前,实现监管事项梳理完成率100%、监管信息归集率100%、投诉举报处理率100%、协同监管响应率100%。

  2020年底前,探索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

  2020年底前,在“粤省事”上推广“信用+商品条码”应用。推动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中的嵌入。

  3.深化部门重点应用。

  一是打造扁平化应急管理指挥应用。围绕省应急指挥应用,利用省应用应急指挥“一张图”信息资源库,建立我县各类灾害、事故的主动监测预警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二是推动在线行政执法和监督应用。强化行政执法,推动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和活动信息共享应用,支撑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三是推广“互联网+”河长管理应用。应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利用“互联网+”河长管理系统,实现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等行为的识别与预警,为全县河长以及河长办、成员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县水务局牵头)

  专栏四:深化部门重点应用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底前,推广使用省应急指挥“一张图”信息资源库。

  2020年底前,推动在线行政执法和监督应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三类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

  2020年底前,利用“互联网+”河长管理平台,实现河道智能化管理。

  (三)建设完善各类数据库

  1.建设完善基础库

  完善汇聚全县统一自然人基础信息、统一法人单位基础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信息、统一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及统一电子证照信息数据到市一级大数据中心。(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镇政府配合)

  专栏五:建设完善基础库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底前,基本汇聚报送我县自然人、法人单位、社会信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和存量纸质证照电子证照信息数据到市一级大数据中心。

  2.建设完善主题库。

  在省、市统筹下,配合建立完善统一的重点应用主题库。关联汇聚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有关车辆、房屋、地址等信息,基于省“数字政府”电子政务云平台,结合基础信息库,按需建设车辆、房屋、地址等一系列主题库,为本部门业务以及公共业务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持。

  一是建立完善车辆主题库。2020年底前,依托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关联汇聚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车辆信息,结合基础信息库,建设车辆主题库,为相关车辆业务开展提供数据支撑。(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配合)

  二是建立完善房屋主题库。2020年底前,依托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关联汇聚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公安等部门有关房屋的信息,结合基础信息库,建设房屋主题库,为相关房屋业务开展提供数据支撑。(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配合)

  三是建立完善地址主题库。2020年底前,依托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关联汇聚自然资源、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有关地址、地名信息,结合基础信息库和本部门业务库,按需建设地址主题库,形成统一的地址标准,为相关地址业务开展提供数据支撑。(县公安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镇政府配合)

  专栏六:建设完善主题库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车辆主题库。

  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房屋主题库。

  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地址主题库。

  3.建设完善专题库。

  建立完善重点领域专题库。2020年底前,县直各相关部门根据相关专项工作要求,基于基础库、主题库和本单位业务库,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在电子政务云平台上按需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医疗救助、底线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专题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省、市政务大数据中心资源和服务能力,根据自身业务需求或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堵点,建设、维护相关主题库,提供数据标准和共享访问接口。(各相关县直部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镇政府配合)

  专栏七:建设完善专题库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医疗救助、底线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专题库。

  (四)配合建设完善数据服务平台和数据管理系统

  开展数据资源编目挂接。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各镇各部门开展相关数据清单梳理工作,推动数据资源摸底与数据资源目录梳理,推动在全省、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系统中编目并挂接数据。(县直各部门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专栏十:完善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底前,各镇各部门在全省、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中编目全部数据资源,并进行数据挂接。

  完善和推广统一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

  一是推进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的部署应用。对数据资源、数据服务、数据应用等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授权、统一共享,建立健全门户运营的规章制度,支持各地各部门按需开展数据查询、数据申请、质量评价、数据图谱等服务,指导各地各部门根据职能和应用场景实现充分的数据共享、服务应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配合)

  二是推广使用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推动部门数据资源在门户的集成、申请和管理,为政府部门提供数据查询、数据申请、数据管理、成效展现等服务,提高跨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协同效率,加快促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应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专栏十:完善和推广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底前,推广统一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应用,实现政务数据使用、共享和管理“一站式”线上全流程办理。

  (五)落实数据治理相关标准规范

  按照省、市制订的统一标准规范,全面按照落实执行,并结合我县实际需要制订相关标准规范。1.采集汇聚标准规范。包括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数据资源目录管理办法、政务数据接入规范等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编目和挂接。2.共享开放标准规范。包括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实施细则、数据中台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推动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和利用,规范数据服务流程,确保数据共享、使用、开放的合规性。3.数据安全标准规范。包括政务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明确政务数据在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使用等重点环节的安全规范要求。4.数据管理标准规范。包括基础信息库建设系列规范、政务数据元规范、电子证照管理办法、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善全县数据管理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提高全县政务数据质量,并对数据采集、数据汇聚、数据使用等重点环节进行规范。(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配合)

  (六)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评估评价和安全审计

  1.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各级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务数据质量进行统筹,对政务数据的数量、质量、归集以及更新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测和全面评价,定期发布数据质量监测报告,及时派发数据质量问题工单,要求相关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做好本部门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数据质量,提高数据的一致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数据状态可感知、数据使用可追溯、安全责任可落实。(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配合)

  2.开展数据治理评估。建立政务数据治理成效评估机制,围绕已印发的《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2019-2020年)》(粤办函〔2019〕295号)及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镇和部门逐项任务进行成效评估,落实各镇各部门数据治理主体责任。(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配合)

  3.开展数据安全审计。建立县级数据安全审计制度,开展政务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实施、共享使用和开放的安全审计,各镇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数据安全审计细则,开展县、镇两级政务数据治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及时发现数据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各镇各部门持续改进现有数据安全的相关管理和技术措施。(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配合)

  专栏十二:数据管理和安全审计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底前,制定并印发政务数据治理评估办法。至2020年底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数据数量、质量、汇聚、更新等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全面评估。

  2020年底前,制定并印发县级政务数据安全审计制度,各镇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安全审计制度和配套规则。至2020年底前,定期开展县、镇两级政务数据治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成立数据治理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本镇本部门政务数据治理相关工作,定期报送工作情况。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镇各部门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本镇本部门实际,在本实施方案印发后1个月内,制定本地本部门数据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数据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任务目标、业务内容、时间计划、职责分工、预期成效等内容,并报送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镇各部门要统筹各类政务数据治理专项工作资金,将数据治理专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项目立项和资金预算范围,规范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管理,做好资金保障支持,确保数据治理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过程督导。建立数据治理专项工作督查通报机制,将相关工作任务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加强审计监督。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对本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日常检查和跟踪,定期通报任务落实情况。各镇各部门应定期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报送本镇本部门数据治理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切实保障数据治理各项任务落实。

  (联系人: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黄鑫,联系电话:6884499)

  附件:1.主要任务分工表

  2.镇村办事事项清单

  3.本实施方案指标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龙府办函〔2020〕62号 附件1、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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