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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7-21来源: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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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人社监字〔2025〕第232号


欠薪单位名称:河源市众一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负责人:朱彬

身份证号码:5109211980********

住址:四川省大英县玉峰镇*******   联系电话:1597571****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5年5月28日,王*君等人前来我局反映你单位承建的河源龙川县松林名苑消防及泥水工程拖欠王*君等人工资未支付。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5年7月24日17时30分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次在当地新闻媒体或者门户网站上公告通知时采用)。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开发区吉祥一路68号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        联系电话:  0762-6881601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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