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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8-18来源: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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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运珍:

  经核查,参保人邹水祥(社会保障号码:441622********1776)于2014年7月死亡,并于2014年7月和2014年8月分别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一次性待遇,重复领取了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一次性待遇中的丧葬费。您(当事人姓名:黄运珍,是参保人邹水祥的配偶,社会保障号码:441622********1784)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10087782170001000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兴源路支行

  附言:龙川(邹水祥)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762-6663997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开发区吉祥一路68号





龙川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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