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川县东江碧道(龙台山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2-06来源: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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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龙川县东江碧道(龙台山段)项目立项的请示》《龙川县东江碧道(龙台山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构建龙川新城“一带五区”空间结构,助力龙川新城开发建设,原则同意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龙川县东江碧道(龙台山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龙川县东江碧道(龙台山段)项目建设。
二、项目法人单位: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三、项目统一代码:2501-441622-04-01-776517。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为碧道的义都河至枕头寨水闸区段,全长约 1.2km。主要包括碧道(漫步径、跑步径、骑行径)、景观栈道、护栏、观景亭、铺装广场、亲水游乐设施、廊架、景墙、运动健身设施、停车场、配套服务设施(驿站);包含建筑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智慧系统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同意概算总投资9428.36万元(以财政审定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深圳市援建龙川新城开发建设资金。
六、项目用地、环保、用林需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实施,项目施工安全、用林、规划、环保、消防等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七、项目施工招投标应严格按本批复文件所附《龙川县东江碧道(龙台山段)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执行。
八、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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