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龙川县2026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科学构建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建立公平、安全、规范、诚信、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通告如下:
一、经营布点规划
执行2026年度《龙川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全县规划布点共211个,其中丰稔镇规划布点细化至各村(社区)(详细见附件1)。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选址及安全条件要求
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需提交资料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原件贰份(附件2)。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壹份(注册地址须与申报场所地址一致,申请人须与营业执照经营者或法人一致)。
(三)主要负责人身份证、考核合格证明及销售人员培训教育证明复印件各壹份。
(四)零售场所周边安全条件说明(附件3)原件壹份和零售场所照片一张(照相馆冲洗:不小于5寸,不大于8寸,囊括经营场所整栋全貌)。
(五)零售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一份(可参照附件4)。
四、办理程序以及申请时间
(一)申请单位自行下载本通告申请材料相关附件并打印出纸质版,按要求填写。
(二)为实现高效便民许可,申请单位携带纸质版材料于2025年12月4日-12月10日到各镇应急办报名,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材料须本人填写并递交,如需委托他人递交,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参考模板见附件5),具有竞争关系的不得委托同一人递交材料。
(三)各镇应急办按照接收材料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并于报名时间到期后将材料统一转交县应急管理局做正式审查和受理。自12月11日起,县应急管理局将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须补正的内容。未在要求时限内补正申请材料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
(四)县应急管理局、各镇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组成核查组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对受理的零售场所进行现场安全条件审查,现场审查只开展一次,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许可。
五、审批规则
(一)同一区域内通过材料审查及安全条件基础审查的总数未超出该区域内规划布点数的均予以许可。
(二)同一区域内通过材料审查及安全条件基础审查的总数超出该区域内规划布点数的,遵循“保障安全、规范条件、公开竞争、择优许可”的原则,依照《龙川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安全条件评分细则》(附件6)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择优许可,排序在规划布点数之后的不予许可。
(三)为避免恶性竞争,当存在两个或以上申报人选点位置相同或选点位置距离不足50米情况时,优先上一年度获得许可的(位置及主要负责人均一致),上一年度均未获许可的,按前两条规则审核。
六、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公平、公正,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且在2025年12月10日前到期的零售单位须按照此通告流程参与续期申请,审核通过的将予以续期,审核不通过的将不予续期。
(二)申请单位拟设的经营场所选址须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其中传统圩镇禁止布点,具体范围以乡镇划定为准(附件7),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许可。
(三)意向单位可自行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名单的公告》http://yjgl.gd.gov.cn/gk/tzgg/gg/content/post_4396984.html中选取具备烟花爆竹(包括危险品)培训资质的机构,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取得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的培训证明,主要负责人还须经过应急部门公布的考试机构或者应急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提出申请。
(四)申请人需正确填写联系方式,若现场核查时无法与提供的联系方式取得联系的,将视为未依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五)烟花爆竹经营属于高危行业,按照规划布点,各镇审批数量有限,其中丰稔镇规划布点细化至各村(社区)。另外,近年来,群众经营热情高涨,实则市场疲惫,建议意向单位要综合评估,切忌盲目跟风。
附件:1.龙川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表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3.零售场所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4.关于同意使用本人房屋经营烟花爆竹的声明
5.授权委托书(模板)
6.龙川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安全条件评分细则
7.龙川县各镇传统圩镇范围
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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