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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入龙川县政务信息化项目技术评审第三方评估服务资格的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01-28来源: 龙川县政数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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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科学、合理做好县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方案的技术评审工作,龙川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5-8家具有信息化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川县政务信息化项目技术评审第三方评估服务资格引入项目。

  二、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申请(提供声明函);

  5、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本项目允许经独立法人企业授权的分公司参与申请并允许其使用上级公司的资质;(提供授权书原件)

  7、拟派服务团队中至少3人取得计算机类中级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及地点:

  上述所需材料按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带上有关原件一并报送龙川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下午5:30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文件,均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龙川县老隆镇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邹伟,联系电话:0762-6881611


  龙川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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