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经营机构行政许可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11-16来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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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2013〕第19号)的规定,经审核河源市海宇劳务有限公司、中建电力建设服务(广东)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天。
监督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股
联系电话:6758690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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