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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龙川县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个人)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11-29来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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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5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粤财金〔2020〕3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2021年第二季度巫富珍等120人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2021年第三季度巫富珍等121人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拟同意对以上人员发放2021年第二季度贴息资金494292.58元、2021年第三季度贴息资金496207.48元(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反映。联系电话:6882840,电子邮箱:lcsq2840@163.com,邮政编码:517300,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附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微利项目)第二季度.xls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微利项目)第三季度.xls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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