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丰稔镇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镇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全力做好我镇新一轮森林特别防护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丰稔镇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川县丰稔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丰稔镇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镇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力做好我镇新一轮森林特别防护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针,按照“预防为主和管火先管人”的工作方法,以依法治火为宣传主线,以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始终把宣传工作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第一项任务、第一个环节来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全面增强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宣传时间与步骤
宣传教育活动从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期(2024年9月):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宣发森林防火宣传资料,领取张贴《龙川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做准备。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层层召开今年秋冬季和明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动员会,做好护林员、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伍培训演练等前期工作,充分做好防扑火设施设备的检查、补充和维护工作,为进入新一轮森林特别防护期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宣传期(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积极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围绕法律法规知识、野外火源管理、典型案例等内容,充分利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坚决打好“中秋、国庆、重阳、元旦、春节、元宵、全国“两会”、清明、五一”等重要敏感节点和秋收、春耕农业生产高峰期的森林防灭火攻坚战。
第三阶段总结期(2025年5月):总结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各项防灭火措施,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做好今后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宣传内容
(一)抓好森林防灭火政策法规的宣传。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以及省森防指、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抓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龙川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以下简称《禁火令》)及野外用火管理有关规定,不断提升群众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
(三)抓好防灭火知识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宣传。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预防和扑救火灾等知识,强化全民防火意识。深入宣传《龙川县野外农事用火安全指引》(龙森防指〔2023〕11号),增强群众农事生产用火安全意识,严格管控野外火源,积极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推广鲜花祭祀、礼花炮祭祀、网络祭祀、植树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四)抓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的成效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以及广大干部群众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的典型经验和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
(五)抓好火灾案件警示教育的宣传。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宣传形式
(一)开展宣传月活动。以9月份森林防火宣传月为契机,全面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高火险期,组织全镇公职人员签订《公职人员森林防火承诺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护林员进村入户、悬挂宣传横幅、宣传车进村等形式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纳入9月秋季“开学第一课”,并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森林防灭火专题教育活动。
(二)会议宣传。中秋节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今年秋冬季和明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居)相应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五一等重要敏感节点前,组织召开森林防灭火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各村(居)组织全村妇女召开妇女大会,提高全村妇女同志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和防火安全意识。
(三)文字载体宣传。以野外安全用火宣传为重点,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龙川县野外农事用火安全指引》(龙森防指〔2023〕11号)等法律法规和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为突破口,组织群众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野外农事用火审批制度,全面提高群众安全用火知识。重要节日和高火险期,做好进山旅游、扫墓、农林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智残障人员、未成年人的监管工作,并在林区道路沿线、进山路口、自然保护区、田林交错区刷新悬挂横幅、张贴《禁火令》、开设宣传栏、村规民约上墙等形式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
(四)入户宣传。重要节日和高火险期期间,护林员要通过敲铜锣、小喇叭播放《条例》、摩托车插彩旗等形式进村宣传。要组织开展“敲门”行动,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推广鲜花祭祀,禁放孔明灯等,确保各类宣传品、宣传资料派发到户,使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打通森林防火最后一公里。
(五)宣传车宣传。晴天每天至少派出一辆宣传车深入到圩镇、街道、社区和自然保护区、林地周边农事耕作点等进行巡回宣传。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日放假前三天,要派出宣传车到主要交通要道定点宣传。
(六)校园宣传。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宣传优势,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进校园“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浓厚宣传氛围。
(七)典型宣传。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入挖掘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结合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特别要突出宣传因农事用火、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被查处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年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个森林特别防护期,要详尽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协作联动。要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基础和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要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持续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及时掌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成效,剖析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禁火令》《龙川县野外农事用火安全指引》,真正使《条例》和农事用火安全指引家喻户晓。要积极对接县融媒体中心加大对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和先进经验的采访宣传报道力度,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格局,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措施到位。要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巡查督导机制,督促镇、村干部和护林员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扎实有效。要利用广东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系统抽查护林员到岗到位情况,真正让进村入户宣传落实到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检查督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森林火情火灾多发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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